【更新】涉掏空士紙3.8億 八仙前老董女兒無罪
士紙前董座陳朝傳。資料照片
(更新:判決理由)
上市公司士林紙業前董事長、八仙樂園前董座陳朝傳,涉嫌與女兒陳音如、陳美如,勾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幸雄等人,利用虛設公司低價收購廢紙,再高價轉賣士紙牟利,掏空士紙3.8億元,另涉逃漏稅8.6億元,檢方2012年依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等罪,起訴陳朝傳父女及士紙總經理陳建昆等14人。士林地院今宣判,其中違反《證交法》部分,陳朝傳因死亡,獲判公訴不受理,而陳音如、陳美如和陳建昆等11人獲判無罪,另外2人因追訴期滿獲免訴。
不過王幸雄和事務所員工連樹松、連男友人郭子揚3人,另因私自作假帳逃漏稅200餘萬元,遭依違反《商業會計法》判決8月和4月不等徒刑,均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今獲判無罪的陳音如、陳美如為八仙現任董座陳柏廷的姊妹,法官判無罪的理由在於,法官調查士紙的交易模式,加上參考永豐紙業等其他紙業公司的交易模式,發現同類型的企業確實有分為大、中、小盤的交易,因此認為士紙買賣的價格和方式,並無顯不相當或不符合商業判斷的狀況,認定士紙並無虛假交易,也沒有做假帳逃漏稅,且錢並未流入被告私人口袋,因而判無罪。
陳建昆今特地出庭聆判,面對官司纏訟3年判決無罪,陳強調「問心無愧才敢來聽宣判」,並且尊重法院判決。
檢方起訴此案時,分為兩部分,違反《證交法》的部分,認定陳朝傳等人和另名男子王幸雄開設紙上公司,再利用這些公司向回收商低價收購廢紙,再以高於市價一到兩成價格,轉賣士紙,王則幫忙作假帳、12年來約掏空士紙3.8億元,涉嫌逃漏稅8.6億元。(吳珮如/台北報導)
出版時間:17:47
更新時間:18:35
上市公司士林紙業前董事長、八仙樂園前董座陳朝傳,涉嫌與女兒陳音如、陳美如,勾結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王幸雄等人,利用虛設公司低價收購廢紙,再高價轉賣士紙牟利,掏空士紙3.8億元,另涉逃漏稅8.6億元,檢方2012年依違反《證券交易法》等罪,起訴陳朝傳父女及士紙總經理陳建昆等14人。士林地院今宣判,其中違反《證交法》部分,陳朝傳因死亡,獲判公訴不受理,而陳音如、陳美如和陳建昆等11人獲判無罪,另外2人因追訴期滿獲免訴。
不過王幸雄和事務所員工連樹松、連男友人郭子揚3人,另因私自作假帳逃漏稅200餘萬元,遭依違反《商業會計法》判決8月和4月不等徒刑,均得易科罰金。全案可上訴。
今獲判無罪的陳音如、陳美如為八仙現任董座陳柏廷的姊妹,法官判無罪的理由在於,法官調查士紙的交易模式,加上參考永豐紙業等其他紙業公司的交易模式,發現同類型的企業確實有分為大、中、小盤的交易,因此認為士紙買賣的價格和方式,並無顯不相當或不符合商業判斷的狀況,認定士紙並無虛假交易,也沒有做假帳逃漏稅,且錢並未流入被告私人口袋,因而判無罪。
陳建昆今特地出庭聆判,面對官司纏訟3年判決無罪,陳強調「問心無愧才敢來聽宣判」,並且尊重法院判決。
檢方起訴此案時,分為兩部分,違反《證交法》的部分,認定陳朝傳等人和另名男子王幸雄開設紙上公司,再利用這些公司向回收商低價收購廢紙,再以高於市價一到兩成價格,轉賣士紙,王則幫忙作假帳、12年來約掏空士紙3.8億元,涉嫌逃漏稅8.6億元。(吳珮如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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